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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小衔接之二实验的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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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eyunan 楼主“幼小衔接”的实验,在全国、我们省己开展多年,大体上有两种情况:一是在幼儿园进行,一是在小学一年级上学期进行。在这两个层次开展衔接工作,说明大家都己认识到孩子从幼儿园到小学存在着一个陡坡,需要采取一定的过渡措施加以解决。
我们认为,根据我省当前的实际情况,在幼儿园研究“衔接”问题不现实。因为幼儿园尚未普及,在全省普及幼儿园不是短期内可实现的,加之长期以来,幼儿教育与小学教育脱节,相互之间缺乏了解,即使幼儿园普及的城市,在幼儿园搞衔接也是有困难的。因为幼儿园并不十分了解小学的情况,如果盲目地将小学一年级的教学内容引入幼儿园大班,其结果不仅是增加幼儿的学习负担,有违反“保教”条例之嫌,而且将为孩子进入小学学习带来消极的影响。
进入小学一年级时进行“衔接”.将一年级的教学要求降低,学时减少;课时缩短,以减坡度,这样势必干扰小学教学计划的实施,影响教学任务的完成。虽然国家教委规定幼儿6岁出园就可以进入小学一年级学习,实际上大多数地方办不到。条件好的城市小学,目前也只能接受6岁4个月的孩子入学,何况广大农村? 为此,我们这次实验的对象,既不是幼儿园的孩子,也不是小学一年级的学生,而是以往的学前班的孩子。这是80年代初自然形成的一个教学层次。这些孩子大多数没有上过幼儿园,或上完幼儿园大班,而又不到小学规定的入学年龄,是下一年一年级的“准”学生,是按受义务教育的当然对象。据统计,这样的孩子全省有五、六十万,这是个客观存在。
综上所述,我们认为让学前班的幼儿在小学这个大环境中,进行“幼小衔接”实验是现实的,也是合适的,因为小学最了解需要作哪些衔接工作。05-24 08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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